一、受理范围:来自客户(或有关方面)对本院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举报、批评和建议。
二、填写要求:反映人应按要求填写相关联系信息和有关内容,对联系信息不全或不正确的投诉,可能无法得到相应的答复。反映的内容应尽量详细,如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人员、事由等。
三、举报监督电话:50798393
注:请认真填写表格(带*为必填,如没有可填“无”)
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信箱地址、以便更好地与您联系!
在提交完成后您将得到受理编号和查询码,请妥善保存,以备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