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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为浦东国际机场东航物流货站完成首次放射性货物联合鉴定检测工作
发布日期:2019-07-29 16:33 浏览次数:

2019年7月23日,我院圆满完成对浦东国际机场东航物流货站的首次放射性货物联合鉴定检测工作。

去年,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对我院开展联合评审时,重点考察了我院化学电离所电离辐射实验室,双方就开展放射性货物现场鉴定和检测工作达成合作意向。随后,受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的邀请,我院专家赴其总部开展专家讲座和座谈交流,取得显著成果。经过数月的准备,双方多次接触,针对放射性货物的特殊危险性,就鉴定与检测标准的采用、鉴定结论和检测数据的表述、鉴定书的格式内容和上门鉴定检测的流程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协商,形成了一套完整有效的现场鉴定和检测服务方案。

此次的放射性货物联合鉴定检测工作是受台积电(南京)有限公司的委托,由我院材质中心和化学电离所分别委派鉴定工程师和检测工程师共赴浦东国际机场东航物流货站,对名为静电消除仪的放射性货物开展的。在货站和货物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我院检测工程师按GB11806-2019《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的检测要求,对货物外包装表面和一米距离的辐射水平进行测量,并出具检测报告。鉴定工程师根据检测报告上的检测数据,依据IATA《危险品规则》60版的相关运输规定,判定该货物为放射性物质,出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给出航空运输所需要的包装等级、运输专用名称、危险类别和UN编号等重要鉴定结论。货站在审核我院鉴定书后,收运放行该放射性货物。

通过前期互访交流和本次联合鉴定检测工作,我院成为了全国首家既能检测货物外包装辐射水平又能对放射性货物进行运输条件鉴定的机构,确立了我院在航空货物第七类放射性物质鉴定检测领域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为上海航空港的安全保障工作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撑。

我院为浦东国际机场东航物流货站完成首次放射性货物联合鉴定检测工作

信息来源:材质中心和化学所联合供稿 时间: 2019 -07 -29

2019年7月23日,我院圆满完成对浦东国际机场东航物流货站的首次放射性货物联合鉴定检测工作。

去年,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对我院开展联合评审时,重点考察了我院化学电离所电离辐射实验室,双方就开展放射性货物现场鉴定和检测工作达成合作意向。随后,受东方航空物流有限公司的邀请,我院专家赴其总部开展专家讲座和座谈交流,取得显著成果。经过数月的准备,双方多次接触,针对放射性货物的特殊危险性,就鉴定与检测标准的采用、鉴定结论和检测数据的表述、鉴定书的格式内容和上门鉴定检测的流程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协商,形成了一套完整有效的现场鉴定和检测服务方案。

此次的放射性货物联合鉴定检测工作是受台积电(南京)有限公司的委托,由我院材质中心和化学电离所分别委派鉴定工程师和检测工程师共赴浦东国际机场东航物流货站,对名为静电消除仪的放射性货物开展的。在货站和货物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我院检测工程师按GB11806-2019《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的检测要求,对货物外包装表面和一米距离的辐射水平进行测量,并出具检测报告。鉴定工程师根据检测报告上的检测数据,依据IATA《危险品规则》60版的相关运输规定,判定该货物为放射性物质,出具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给出航空运输所需要的包装等级、运输专用名称、危险类别和UN编号等重要鉴定结论。货站在审核我院鉴定书后,收运放行该放射性货物。

通过前期互访交流和本次联合鉴定检测工作,我院成为了全国首家既能检测货物外包装辐射水平又能对放射性货物进行运输条件鉴定的机构,确立了我院在航空货物第七类放射性物质鉴定检测领域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为上海航空港的安全保障工作提供了专业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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