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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广应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7 09:02 浏览次数: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局信息中心,各法定和授权计量检定机构:

为深化计量“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检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开发了上海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强检平台),在试运行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目前,系统运行比较顺畅、应用较为便捷,具备全面推广上线的基础,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推广部署该强检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互联网+计量”的部署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简化强制检定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强制检定的服务保障能力。通过强检平台实现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台账维护、网上约检、预约确认和检定结果登记一网通办,采用二维码统一强检计量器具身份识别,便于强检信息的查询。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推进智慧和精准监管。

二、认真做好培训宣传工作

市局将组织开展强检平台推广应用师资培训,制作操作说明和视频。各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各辖区内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的强检平台宣传与使用操作培训,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做好配合。各授权检定机构负责授权范围内相关使用单位的宣传培训。各检定机构要通过易拉宝、网站、微信、短消息等形式提前告知送检单位,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三、积极推进强检平台推广应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凡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电能表、水表、燃气表除外),使用单位需统一登录强检平台(http://exp.scjgj.sh.gov.cn)进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请。各使用单位登录后,可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视频,做好用户信息维护、计量器具台账管理;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市局分配的用户名通过“其他用户登陆—一般用户”登陆强检平台,及时做好机构能力维护管理、器具编码和证书编码申请、二维码和强检合格标志(仅限加油机、加气机)印刷申报等工作,并积极做好强检申请的预约确认。在强检平台运行初期,各计量检定机构要在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进行指导,协助未网上预约的使用单位进行网上填报,加强强检平台推广使用的宣传。各区市场监管局可通过政务网登录强检平台,对所辖区域内计量器具强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督促使用单位及时送检,提升监管效率。

四、其他事项

(一)在强检平台推广应用中,各区市场监管局、计量检定机构要主动收集关于强检平台运行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以便进一步优化升级。市局信息中心要督促系统开发公司及时解决相关技术问题,不断提升强检平台使用的便捷性,保障强检平台正常运行。

(二)电能表、水表、燃气表检定机构在检定后将检定结果信息(包括状态更换延期使用的表具相关信息)通过模板上传强检平台,三表使用单位无需网上申请,但要及时登录强检平台完善三表安装、维护信息。

(三)2021年1月1日起,加油机及加气机的强检合格标志使用仍按《上海市强制检定合格标志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由平台生成的二维码代替强检合格标志。

(四)为了便于在强检平台推广应用中的工作交流,加强对各单位推广应用的技术支持,市局计量处牵头建立了相关工作QQ号:3497030031,并设立技术支持电话54264379(工作日9:00—17:30)。

(五)强检平台使用推广视频教程和使用手册等资料,可在平台首页直接下载或在百度网盘下载(提取码1234),地址为:https://pan.baidu.com/s/1ONh25FaqtiyA3FupacYDdw。

(六)相关联系方式:

市局计量处:谢红振 15901817390;

开发公司:巨建科 18916131994(技术负责人)。



关于全面推广应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pdf

关于全面推广应用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时间: 2020 -12 -07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局信息中心,各法定和授权计量检定机构:

为深化计量“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检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开发了上海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强检平台),在试运行的基础上进行了优化。目前,系统运行比较顺畅、应用较为便捷,具备全面推广上线的基础,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推广部署该强检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互联网+计量”的部署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简化强制检定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强制检定的服务保障能力。通过强检平台实现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台账维护、网上约检、预约确认和检定结果登记一网通办,采用二维码统一强检计量器具身份识别,便于强检信息的查询。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推进智慧和精准监管。

二、认真做好培训宣传工作

市局将组织开展强检平台推广应用师资培训,制作操作说明和视频。各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各辖区内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的强检平台宣传与使用操作培训,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做好配合。各授权检定机构负责授权范围内相关使用单位的宣传培训。各检定机构要通过易拉宝、网站、微信、短消息等形式提前告知送检单位,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三、积极推进强检平台推广应用

自2021年1月1日起,凡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电能表、水表、燃气表除外),使用单位需统一登录强检平台(http://exp.scjgj.sh.gov.cn)进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申请。各使用单位登录后,可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和视频,做好用户信息维护、计量器具台账管理;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市局分配的用户名通过“其他用户登陆—一般用户”登陆强检平台,及时做好机构能力维护管理、器具编码和证书编码申请、二维码和强检合格标志(仅限加油机、加气机)印刷申报等工作,并积极做好强检申请的预约确认。在强检平台运行初期,各计量检定机构要在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进行指导,协助未网上预约的使用单位进行网上填报,加强强检平台推广使用的宣传。各区市场监管局可通过政务网登录强检平台,对所辖区域内计量器具强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督促使用单位及时送检,提升监管效率。

四、其他事项

(一)在强检平台推广应用中,各区市场监管局、计量检定机构要主动收集关于强检平台运行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反馈,以便进一步优化升级。市局信息中心要督促系统开发公司及时解决相关技术问题,不断提升强检平台使用的便捷性,保障强检平台正常运行。

(二)电能表、水表、燃气表检定机构在检定后将检定结果信息(包括状态更换延期使用的表具相关信息)通过模板上传强检平台,三表使用单位无需网上申请,但要及时登录强检平台完善三表安装、维护信息。

(三)2021年1月1日起,加油机及加气机的强检合格标志使用仍按《上海市强制检定合格标志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由平台生成的二维码代替强检合格标志。

(四)为了便于在强检平台推广应用中的工作交流,加强对各单位推广应用的技术支持,市局计量处牵头建立了相关工作QQ号:3497030031,并设立技术支持电话54264379(工作日9:00—17:30)。

(五)强检平台使用推广视频教程和使用手册等资料,可在平台首页直接下载或在百度网盘下载(提取码1234),地址为:https://pan.baidu.com/s/1ONh25FaqtiyA3FupacYDdw。

(六)相关联系方式:

市局计量处:谢红振 15901817390;

开发公司:巨建科 1891613199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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